乐清日报讯(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彭宁 通讯员 倪孟晓)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自去年8月起,乐清试点开展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工作。截至目前,乐清共核销消费券8038张,补助金额累计超309万元。今年,补贴政策进行了调整,扩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项目内容,加大了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补贴力度,政策持续至今年12月31日。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继续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按月发放给符合条件的中度、重度及完全失能老年人(以下简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其中,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标准提高,按个人自付部分的50%补贴,每月不超过800元;机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标准不变,按个人自付部分的40%补贴,每月不超过800元。
为更好满足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群体照护需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持续优化升级,服务项目47项,涵盖康复训练指导、推拿、艾灸、刮痧、拔罐等实用服务内容。机构养老服务补贴项目,包括入住养老机构30天以上的长期服务和30天以内的“喘息服务”。
老年人或代办人可先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或App申请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即可领取养老服务消费券。消费券仅限当月使用,次月自动失效,不得支取现金,不得套现。使用时,老人可通过“民政通”进入“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模块,按照领取的消费券类型,选择对应的居家社区或机构养老服务核销使用。
目前,乐清共有33家养老服务机构(企业)参与此次活动,市民可通过“民政通”微信小程序查询。乐清市民政局将积极引导更多市场主体,通过“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模式,为老年人提供更多优质、实惠的服务,让更多老人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