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日报讯(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彭宁 通讯员 陈佳展)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发文《关于提高乐清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和缴费补贴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26年1月1日起,优化调整乐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档次及相关补贴标准。
《通知》明确,乐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调整为7档,分别为:每年200元、5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7000元。其中由财政全额代缴的200元档次按原渠道保持不变。
同时,为充分发挥缴费补贴的导向作用,鼓励支持城乡居民多缴多得,我市大幅度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等及以上缴费档次的财政缴费补贴标准,具体为:按每年2000元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从200元提高为500元;按每年3000元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从300元提高为600元;按每年5000元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从400元提高为600元;按每年7000元档次缴费的,补贴标准从500元提高为600元。此外,供我市被征地农民选择的“增设档次”的缴费补贴调整为与上述最高缴费档次的补贴一致。
在一个缴费年度内,参保人在当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已缴费到账的情况下,有一次机会选择更高的缴费档次进行缴费,档次变更的缴费补贴差额可一并补足。各参保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按新的缴费档次向参保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对于之前已选择按原300元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员,如未申报变更缴费档次的,由税务部门和人社部门根据就高就近原则,按500元档次核定202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缴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