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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农产品 须“持证上岗” 去年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17万余张
2026年02月03日 09:41:54 手机看新闻  
 

  乐清日报讯(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孔丽琴 通讯员 王旭广)昨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自本月起,我国农产品将全面启用新版“身份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

  据悉,承诺达标合格证是农产品的“质量身份证”,也是生产者的“信用保证书”。作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要配套制度,2月1日起施行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管理办法》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明确了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管理规范。该办法要求,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按生产批次,根据质量安全控制措施或检测结果开具合格证,并留存记录至少六个月;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收取并保存合格证,对混装或分装后销售的应当重新开具合格证;农户则鼓励参照执行。

  近年来,乐清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过程中,聚焦杨梅、大黄鱼、铁皮石斛、禽蛋等重点品种,强化溯源管理,持续优化系统数据维护,加大全程数字化追溯督导力度。仅2025年,全市已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17万余张,数量位居温州市前列,逐步实现农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链条数字化可追溯。

  与此同时,乐清不断强化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目前已培育2家基地入选长三角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数量居温州首位。此外,5家农产品主体入选2024-2025年度温州市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红榜”。

  在绿色优质农产品发展方面,乐清已有21家企业共47个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定,2025年新增绿色食品认证产品5个。“雁荡山铁皮石斛”“雁荡毛峰”两个农产品地理标志授权面积分别覆盖161家主体、8107.7亩和15家主体、2745亩。乐清杨梅、雁荡山铁皮石斛、雁荡毛峰、乐清青蟹已先后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名录,区域特色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与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

  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版合格证的全面推行,将进一步提升乐清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能力,增强消费者信心,为乡村振兴和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乐清日报  编辑:刘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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