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日报讯(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吴秋秋 通讯员 倪孟晓)“大学毕业后从事养老服务行业,可享受哪些人才专项补助?”“改造升级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如何申请补助?”这些养老服务资金补助方面的疑问,乐清有了新的解决方案。近日,乐清市正式出台《乐清市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助力构建高质量养老服务体系。
《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围绕居家养老、机构养老、人才保障等重点环节,系统设立四大补助板块,共包含15项具体内容。
在居家养老服务补助方面,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实施改造提升的,可按建设投入给予50%最高不超过40万元的建设补助。运营补助则按星级分级发放,镇街级、村(社区)级养老服务设施分别按对应标准申领,以精准激励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增效。
针对养老机构,《办法》重点加大对认知障碍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民办或公建民营养老机构改建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的,可按规定申领床位建设补助。同时,对三星级及以上养老机构,按收住老年人数量给予常态化运营补助,助力机构夯实专业服务基础、提升照护服务水平。
人才队伍建设是养老服务质量的关键。《办法》明确推出多层次人才补助政策,毕业三年内入职的养老相关专业人员,按学历可获3万元至5万元的入职奖补;在岗持证护理员根据技能等级,每月可享100元至500元不等的岗位津贴。这些激励政策旨在鼓励更多青年力量加入养老服务领域。
为便利服务对象,《办法》进一步优化了补助申请与发放流程,依托“浙里康养”平台推动线上高效审核,直接发放运营补助、岗位津贴等。
养老服务提质效,民生福祉暖万家。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结合乐清实际,通过精准化、系统化的资金支持举措,持续完善城乡养老服务网络,推动老年群体共享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