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日报讯(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孔丽琴)近日,乐清市文明中心联合13个部门单位共同出台《乐清市道德模范关爱礼遇实施细则》,通过立体化保障体系树立“德者受尊、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据悉,乐清是温州首个推出此类关爱礼遇政策的县(市、区)。
该细则关爱礼遇对象指具有本市常住户籍、或暂住在本市、或工作在本市、或事发在本市的道德模范。如“全国道德模范”“浙江省道德模范”“温州市道德模范”“乐清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获得者;“中国好人”“浙江好人”“温州好人”“乐清好人”荣誉称号获得者;“全国文明家庭”“浙江省文明家庭”荣誉称号获得家庭的户主等。
《实施细则》包含礼遇和帮扶两大部分,涵盖政治尊崇、医疗健康、教育就学、文体生活、公共服务等10类礼遇内容,以及助学、养老服务、住房、就业创业等9类帮扶举措。其中,多项具体措施引人关注,如,道德模范子女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可参照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实行无障碍安排入学。
与省级实施办法相比,乐清市《实施细则》在多方面实现拓展深化。除了覆盖对象更加全面外,在帮扶措施上也更加细致具体。如,住房困难帮扶方面,明确加快建立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优先解决符合条件的道德模范家庭住房困难。就业创业帮扶方面,除提供优先就业服务和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外,还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道德模范给予证照优先办理、税费减免等优待。
据悉,多年来乐清始终重视精神文明建设,持续推动先进典型培育选树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培育选树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1例、“中国好人”4例、浙江省道德模范提名奖2例、“浙江好人”39例、“温州好人”93例、“乐清好人”118例、浙江省文明家庭6户。此次通过构建“政治礼遇+生活保障+社会尊崇”立体关爱体系,不仅是对模范善行表达的崇高敬意,更有效放大其示范引领效应,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关心关爱、尊崇礼遇先进典型,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