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日报讯(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孔丽琴)9月28日,乐清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云夫主持会议,副主任黄靖、赵明皓、廖凯峰、王东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倪志超,市委常委、副市长叶序锋,副市长陈晓炬,市法检“两长”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市更新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深化新时代‘千万工程’”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残疾人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我市金融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批准乐清市2025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以及关于批准乐清市2025年度部门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会议还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