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视频 问效 手机报   微博
  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网  >  乐清网
住房公积金新政昨起实施
2025年08月07日 09:35:21 手机看新闻  
 

  乐清日报讯(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张丁可)昨日,记者从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获悉,8月6日起,对13项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进行调整优化。

  新政降低了灵活就业人员的贷款门槛。灵活就业人员在开户或账户启封时,可一次性往前补缴最长3个月公积金,补缴月数和金额计入连续缴存时间和账户余额。新开户人员补缴3个月后再正常缴存3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额度大幅提升。职工夫妻双方均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100万元提高至130万元;单人缴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5万元提高至80万元。贷款额度计算不再受缴存年限限制,统一提高至月均账户余额的15倍。

  政策新增支持直系亲属协助还贷。对于已办理住房贷款(含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其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均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协助偿还该笔贷款,提取金额上限为过去12个月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加大对特定群体的支持力度。乐清退役军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家庭首套住房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在按规定计算的贷款额度基础上,可额外增加15万元“拥军共富贷”额度。此外,响应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孩缴存人家庭,若无自有住房申请提取公积金,可参照“随时提、全额提”政策,按实际月缴存额随时全额提取。

  其他便民优化措施还包括:男性贷款人最后还款年龄上限从65周岁放宽至68周岁;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的月提取额度由1800元提高至2000元。同时,对购买第二套住房及保障房的首付比例、省内购房还贷提取、大病提取材料办理、单位未缴欠缴处理等事项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和优化。

来源:乐清日报  编辑:刘丽娟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乐清网”或者“闲淡论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乐清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中国乐清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577-61528110 传真:0577-61523131 标注“转新媒体部”。
 热点排行
·时政微周刊丨总书记的一周(7月28日—8月3日)
·潮涌文澜丨越墨染千帆
·攻坚 矢志强军向一流丨第三集《合力制胜》
·看图学习丨坚定信心、鼓足干劲 总书记强调经...
·学习·知行丨两山“回响” 4269平方公里,...
·文脉华章丨成语里的中国:防微杜渐
·特稿|潮起钱凯港——“新时代的印加古道”...
·这只“猴子”,为什么诞生在西湖边
 汽车·生活
·与哈弗F5邂逅苍山洱海,专为约定90后而来
·哈弗F5 因你未上市,就别怪我先做个始于颜值...
·楠溪江畔共赏比亚迪“DI新引力”
 健康·教育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2-2010 中国乐清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乐清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577-61523012
备案号:浙ICP备05000063号 广告部:0577-61600906 技术故障:0577-6152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