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日报讯(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吴梦梦 通讯员 赵佰英)昨日,记者从乐清市人社局获悉,温州市第二期市民卡公共交通出行消费券活动已启动,广大市民通过温州市民卡App或微信公众号领取消费券后,乘坐公交、轨道交通刷码可享自动抵扣优惠。
该活动设“1.99元出行普惠券”和“4.99元出行畅享券”两类。其中,1.99元出行普惠券适用于2元及以上公交、轨道交通短途出行;4.99元出行畅享券适用于5元及以上公交、轨道交通长距离出行。消费券领取后7天内有效,逾期作废,不予补发。
活动领券时间为10月15日至11月5日,分三个批次发放:第一批次为10月15日10:00至10月22日8:00,第二批次为10月22日10:00至10月29日8:00,第三批次为10月29日10:00至11月5日8:00。消费券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该活动对象为已开通温州市民卡App或微信公众号“乘车码”的实名用户。用户可登录温州市民卡App或温州市民卡微信公众号,进入“出行消费券”专区领取。使用时,乘坐温州全市12个县(市、区)的公交及温州轨道交通S1、S2线,出示乘车码,即可由系统自动判定并核销消费券,用户只需支付剩余金额。
值得一提的是,乘车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不可兑现、不找零,不可叠加使用,单次乘车仅可使用一张。同一身份证、同一账户视为同一用户。每人每期最多可领取1.99元出行普惠券4张、4.99元出行畅享券2张,累计最多6张。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乘车码时联机账户余额需不少于10元,否则无法展码乘车。用户可通过温州市民卡App或微信公众号“乘车码”页面进行账户充值。活动期间每周四10:00开放领券,券量有限,市民可提前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