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叶泱程 通讯员 金可悦
近日,乐清一位老先生安详离世后,其家人遵从老人生前夙愿,完成了遗体与角膜捐献。这份跨越十六年的承诺,最终化作生命最后的馈赠,诠释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2010年8月,浙江省正式启动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同年11月,这位乐清的老先生心怀大爱,主动签署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志愿登记书,许下一份跨越岁月的生命约定。彼时,全省器官捐献工作刚刚起步,社会大众对人体器官(遗体、角膜)捐献的认知尚且有限,传统观念仍有束缚。作为一名老党员,老先生始终牢记初心、胸怀家国,深刻理解捐献事业的社会价值与公益意义,主动跳出世俗固有想法,毅然登记捐献意愿,希望身后能够为医学教学科研助力,同时帮助亟待移植的器官衰竭患者和眼病患者,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员的责任与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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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远见与无私,也离不开家人的理解与支持。在老先生作出捐献决定之初,家人也曾经历过内心的纠结与不舍。面对传统观念带来的心理顾虑,老先生耐心和家人沟通,讲述捐献的意义:遗体可以助力医学教学研究,角膜能够帮助失明患者重见光明,这是一件造福他人、利国利民的善事。在老人的开导之下,家人慢慢放下心结,充分尊重、认同老人的崇高理想,把这份大爱记在心底,默默守护这份多年前许下的承诺。
十六年光阴流转,岁月更迭,这份承载着党员初心与人间大爱的登记证书,初心从未褪色、承诺始终未改。当老先生离世后,悲痛之余,家人没有忘记老人的心愿,第一时间联系红十字会,全力配合完成捐献的各项流程,以实际行动兑现老人的遗愿,让老先生的生命以另一种方式延续,让党员的大爱精神得以传承。老先生捐献的角膜将为角膜病患者带去重见光明的希望,遗体将奉献给医学事业,助力医学人才培养,造福更多病患。
截至目前,乐清市累计人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达9216人,累计实现人体器官捐献85例、角膜捐献62例、遗体捐献8例,共拯救266名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至少让247人重见光明。今年以来,共实现人体器官捐献5例、角膜捐献10例、遗体捐献3例。
一份登记,是老党员无私奉献的赤诚抉择;一份坚守,是家属温情守护的大爱担当。老先生与家人的善举,是浙江人体器官捐献事业发展历程中的动人缩影,更是基层党员践行公益、无私利他的生动典范。正是许许多多像老先生这样的捐献者,以及理解、支持捐献事业的家属,不断传递生命大爱,推动着三献工作稳步前行。
每一份志愿登记,都是在暗夜中点灯;每一次勇敢的签署,都是对生命最深情的托举。在此,乐清市红十字会真诚呼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放下顾虑,了解并关注人体器官(遗体、组织)捐献事业,你的一份善意,或许就是他人重获新生的唯一机会,也是推动医学进步的重要力量。
登记成为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的方式非常简单,动动手指,即可种下一颗大爱的种子。有意愿的市民可微信搜索“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小程序,再点击“志愿登记”填写基础信息,完成登记即可申领专属“生命之光纪念卡”(实体卡免费邮寄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