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程遥 通讯员 岳思轩
5月12日,正值全国防灾减灾日。乐清市一条蜿蜒山路上,新栽的树苗刚刚吐出嫩芽,连片新绿顺着山势铺展,如果不是脚下偶现的焦黑印记,很难想象这里曾被一场山火吞噬。就在这片曾经的火灾现场,一场特殊的听证会正在举行,70岁的胡某站在自己“闯下祸”的地方,听检察官当面释法说理。
“野外一点星火,可毁万亩山林。希望通过这次听证会,大家能深刻认识到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及失火的严重性。”乐清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美广在主持这场公开听证会时说道。
一把火,烧掉了5公顷山林
事情要从2025年11月说起。70岁的胡某在自家自留山清理荒地,打算烧掉杂草做草木灰。这是当地村民祖祖辈辈的老习惯,胡某也不例外。
然而,胡某却因操作不当,引发火灾,火借风势,一下子蔓延至周边山场。经鉴定,过火山场林地面积为5.23公顷,其中过火有灌木林地4.45公顷。胡某的行为已构成失火罪。
“我还特地清理出四五米的防火带!”回忆起当时的情景,胡某懊恼地拍着大腿,“但是杂草烧起来的火苗太高,引燃了山上的树木。”案发后,胡某及时报警并组织亲属救火,主动投案后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补种树木,主动缴纳11万余元用于扑火等费用,真诚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案件移送至乐清市检察院后,检察官经审查认为胡某已构成失火罪。但在实地走访后,检察官发现该地森林资源丰富,胡某及其家人也已在原地补种树木四十余棵,受灾的部分树木已自行复绿。“这个老人家,是真知道错了。”检察官说。
补种的树木。
听证会,为啥开到山上
综合研判案件情况时,乐清市检察院认为,胡某确实构成失火罪,但该地村民历来有就地烧草、堆肥的习惯,光判一个人,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决定对该案召开处理意见公开听证会,邀请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以及公安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局、乡镇村居代表共同参加。
紧接着,听证会地点成了需要考量的问题。胡某年过七旬,腿脚不便,往来的交通更是不便。不如把听证会搬到火灾现场,把大家都叫到现场来作见证。既能直观警示辖区群众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也能解决群众不便,也更能通过亲历性审查让普法范围更广、效果更佳。
当天听证会现场,所有参加听证会成员全都聚到了山坡上。检察官首先通报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及公益损害后果,围绕失火行为的刑事追责、生态修复等内容释法说理。
在山火现场开听证会。
在场的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及参会代表们在了解案情并实地查看修复结果后,认为该案事实认定清晰,当事人认罪悔罪态度诚恳,补植复绿措施有效。在综合法理情多元考量后,听证员客观公正地提出相关听证意见。
一堂课,将法说进乡亲心里
听证会程序走完,检察官们没急着下山。现场这么多乡亲,正是把普法知识讲进大伙心里的好时候。
“焚烧秸秆、野外用火,一个火星就能烧掉一整座山。今天胡大爷的教训,大家可得记住了!”检察官结合该案及村民农耕用火习惯进行了现场普法,告知村民们焚烧秸秆与野外不当用火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
“森林防火的弦,一刻也不能松。”当地村干部当场表态,“我们一定以案为鉴,绝不心存侥幸,做好森林防火预防工作。之后村里也会帮忙补种树苗,希望早日恢复这里的绿色。”一旁的村民们边听边点头,说:“这堂课上得生动,也深刻,真听进心里了。”
这场开在山火现场的听证会,既是一记响亮的警钟,也是一堂接地气的法治课。下一步,乐清市检察院将持续以公开听证提升检察履职效能,将个案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充分发挥听证工作在释法说理、法治宣传中的重要作用,以实际行动筑牢森林防火法治屏障,为绘就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的法治画卷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