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日报讯(乐清市融媒体记者 彭宁 通讯员 赵佰英)近日,乐清启动最低工资标准与失业保险金标准联动调整机制,对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进行调整。自2026年1月1日起,乐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430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同步调整,由2034元/月提高至2187元/月,每月增加153元。
本次调整是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以提高失业保险保障水平,改善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以下条件: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依法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失业保险金申领”,选择向最后参保地或户籍地申报。还可线下直接向最后参保地或户籍地经办窗口申报。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取决于本人及其失业前所在单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长短。缴费1年以上不满5年的,每满6个月,可以领取1个月失业金,缴费5年以上的部分,每满8个月领取1个月失业金。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市人社局提醒,正在领取且尚未领取完毕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无需办理任何申请手续,自5月起失业保险金将直接按调整后的新标准发放,保障待遇无缝衔接;2026年1月至4月期间,符合乐清失业保险金发放条件且已按原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每月153元的差额部分,将于近期统一补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