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叶泱程 通讯员 纪承伟
1月19日8时40分,乐清法院门前警灯闪烁,执行干警精神抖擞、整装待发,正式吹响“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号角。10辆警车,57名干警,分赴乐清市多个乡镇,重点针对追索其他劳动报酬、涉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开展集中执行。
据悉,本次执行行动,共赴执行现场28处,查封房产10处,扣留车辆2辆,拘传5人,共促成7件案件达成执行和解,5件执行完毕,执行到位金额62.5万元。
“我愿意还钱,恳请法官赶紧把我的名字从公众号上撤下来,太丢脸了!”当日上午,被执行人郑某因慑于法院曝光其失信情况,主动来到乐清法院柳市法庭履行义务。
2006年,法院判决郑某需支付陈某7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郑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陈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对郑某进行了财产调查,查询到其名下无车辆、不动产登记等信息,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电话等方式督促郑某履行义务,而对方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
为严打恶意逃废债行为,2020年12月末,法院依法对郑某失信行为通过微信进行公开曝光。
一个月不到,郑某主动现身乐清法院,恳请法院将其从失信曝光名单中移除,并表示愿意主动偿还欠款,但最近手头紧张无法全部履行,希望能够分期付款。
法官核实后,发现郑某确实没有足额履行的能力,遂组织郑某和陈某进行协商调解。郑某当场向陈某支付5万元,同时双方就余款支付期限和方式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拿到欠款的陈某万分激动,再三感谢经办法官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所做出的努力,并赠送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