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日报讯(记者蔡甜甜)日前,在大荆供销社党总支严肃村社换届纪律专题组织生活会上,76名党员认真学习换届“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并签订了《党员严守村社组织换届纪律承诺书》。
为确保全市各级机关党员干部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以优良的工作作风保障换届平稳有序健康开展,近期,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不准党员干部个人行为干扰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对机关党员干部提出包括“不准散布小道消息,发表违背村社组织换届政策法规的言论”“不准参加与村社组织换届有关的吃请、娱乐、健身、旅游等活动,收受参选人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现金、有价证券等,为其参选出谋划策”“不准参与、帮助参选人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贿选,以及为其参与选举打招呼、递条子等妨害、干扰村社组织换届的行为”等“十个不准”纪律要求。
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从乐清市委机关工委了解到,近段时间,全市766个机关党组织把加强换届纪律教育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教育防范、严格监督管理,相继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换届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十严禁”“十不准”等相关纪律要求,并签订承诺书,要求广大机关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十个不准”纪律要求,不得干扰、插手村社换届特别是自己原籍所在村的换届选举工作,切实摆正自身位置,当好换届“明白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3660名机关党员干部参与学习并签订《机关党员干部换届纪律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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