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市镇的张先生出院结算时,其发票金额为17812.55元,符合医保费用16071.33元,其中城乡居保基金支付10446.36元、大病保险基金支付3718.00元、医疗救助支付1334.67元、优抚补助支付400.61元。张先生个人只需要支付个人负担部分1912.91元,实现医疗报销零跑腿。
张先生医疗报销零跑腿、零等待、零垫付的待遇,得益于乐清市推行的“3+N”医疗报销“一件事”工作。“3”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N”包括抚恤优待对象医疗补助、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保险、精神障碍患者住院、精神障碍患者门诊服药等。
3月底,乐清市医疗保障局、乐清市农业农村局、乐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乐清市残疾人联合会四部门联合发文,推进“3+N”医疗报销“一件事”工作。主要依托乐清市医疗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这“3”项内容和优抚补助已经实现一站式结算的基础上,再将上述的“N”项内容等纳入一站式结算,提供“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切实解决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报销“多头跑”“报销难”问题。
据乐清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3+N”医疗报销“一件事”工作惠及乐清市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医疗救助(补助)对象。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和医疗救助(补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乐清市医疗报销“3+N”一站式结算流程表》规定的顺序进行实时结算或手工报销结算。实时结算时参保人员只需要支付个人负担部分,其医保和医疗救助(补助)的所有待遇均可在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报销结算;手工报销结算时,各项医疗救助(补助待遇)也由医保经办机构随同医保报销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支付给享受对象。据统计,2019年全年,我市“一站式”刷卡达69.47万人次。
据悉,乐清市在温州全市率先推行“3+N”医疗报销“一件事”工作,已基本将所有的医保和医疗救助(补助)项目纳入“一站式”结算,并从医疗费用结算报销的业务环节、资金支付、信息流转等方面着手,整合资源、重塑流程、创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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