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日报讯(记者程遥通讯员徐丽丽)年关将至,不少市民开始筹备年货,烟花爆竹是必不可少的年货之一。然而,烟花爆竹的运输买卖等一系列步骤都需要经过严格的培训,还要获得专门的许可证,于是不少人悄悄打起了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的主意,以此来谋取利益。
2019年12月30日23时许,象阳派出所民警在巡逻至辖区庄垟村时,发现前方有两辆车停在道路中央,两个人影在车辆之间走动,好像在搬运货物。“正规公司一般不会大半夜装卸货物。”民警心想,于是下车询问。不等民警走近,两名人员朝着不同方向拔腿就跑,民警立即追赶,抓获了其中一名女子郑某。
民警对停在道路中央的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一卡车与一面包车里,都装着烟花爆竹。当场对郑某进行询问,她对自己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的事实供认不讳。
原来,郑某从事烟花爆竹销售多年,甚至经过专业培训,拥有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但许可证只允许春节前后30天内销售。由于从正规渠道进货销售利润较低,在暴利面前,郑某打起了非法购买烟火爆竹的想法。原以为自己拥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非法购买烟火爆竹的行为不会被发现,没想到被警方当场抓获。
经警方清点,卡车与面包车内共计324箱烟花爆竹。目前郑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