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从全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会议上获悉,即日起有关部门将全面受理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部分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险申请事项。
据了解,根据《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文件精神,2019年1月21日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应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携带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退出现役登记表或退伍证、身份证、相关缴费记录等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单位或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补缴申请。
这次社保续接的时限是指,在退役后至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或断保的情况。入伍前和2019年1月21日以后出现的断保问题不在本次《意见》保障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本次社保接续适用的对象范围是,国家层面规定的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退役士兵申请补缴社会保险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在退役士兵提出申请后,及时按程序进行审核补缴。基本医疗保险在退役士兵提出申请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予以补缴。考虑到年底系统较忙,建议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及早办理相关手续。
详情可联系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公告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和浙江省《关于做好我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请2019年1月21日前以国家层面规定的,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认真梳理个人2019年1月21日前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欠缴、断缴情况,带齐以下材料,在2019年12月31日前,到原安置单位或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补缴申请。
材料清单:1.入伍批准书或应征公民入伍政审表等入伍证明材料主件(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2.退出现役登记表(加盖档案保管单位印章的复印件);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相关缴费记录,如在多个地区参保的,须提供多地缴费证明或个人账户查询单等缴费记录凭证。
咨询电话:
乐清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61882060
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柳市镇 61721082
北白象镇 57119903
虹桥镇 62363419
淡溪镇 62399925
清江镇 62275571
芙蓉镇 62299631
雁荡镇 62153312
大荆镇 62221104
仙溪镇 62183150
磐石镇 57572976
蒲岐镇 62120038
南岳镇 62202969
南塘镇 61271022
湖雾镇 57122573
岭底乡 57183032
智仁乡 62035553
龙西乡 62195027
乐成街道 61885168
城东街道 57570822
城南街道 61881669
盐盆街道 61660311
翁垟街道 61810117
白石街道 62683013
石帆街道 62321625
天成街道 61220017
特此公告
中共乐清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