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视频 问效 手机报   微博
  您当前的位置 : 温州网  >  乐清网
网上发布不实言论 男子污蔑民警被拘留
2019年12月06日 11:19:07 手机看新闻  
 

  因不满KTV包厢电视机被砸坏而承担2500元的民事赔偿,余某上网发帖污蔑民警执法不公,并称派出所是KTV的“保护伞”,给公安机关造成了负面影响。在乐清市公安局维权办调查后的真相面前,余某承认自己歪曲事实,并后悔不已。目前,余某因寻衅滋事被乐清警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11月29日21时30分许,北白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某KTV发生纠纷,包厢内电视机被顾客损坏,民警立即出警。经初步了解,余某等人到包厢娱乐已有两个小时,中途喝了很多酒,情绪非常激动。民警在包厢内先安抚余某等情绪,过程中,余某甚至上前欲推搡KTV工作人员,被拦住后情绪更加激动。

  为防止事态扩大,出现严重事件,民警传唤余某、陈某两人到派出所内接受调查处置。期间,两人拒不配合,并有推搡民警、协警的行为,民警在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对两人采取了强制传唤。

  到达北白象派出所后,经民警进一步调查,电视机系无意中损坏,无主观故意,不构成案件,且双方有调解意愿,为化解矛盾,后由北白象镇调解委员会出面,就电视机损坏赔偿和消费纠纷一事达成调解协议:余某等人消费产生2400元,电视机赔偿价为2500元,双方确认签字。

  “当天晚上,我喝了酒,越想越不舒服……”随后,余某上网发帖,发布了污蔑民警执法不公等言论。

  乐清警方查证事实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余某予以治安拘留7日的处罚。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余某,在拘留所内悔恨不已:“我真心向北白象派出所民警道歉,他帮助我调解,之后因为我们的反抗,才采取了强制传唤,他们的执法过程是公正的,我不该反去污蔑他,现在我很后悔。”

来源:乐清日报  编辑:章蓓
相关阅读

版权声明
  凡注明来源为“中国乐清网”或者“闲淡论坛”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美术设计和程序等作品,版权均属中国乐清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进行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或建立镜像。
  您若对该稿件内容有任何疑问或质疑,请即与中国乐清网联系,本网将迅速给您回应并做处理。 电话:0577-61528110 传真:0577-61523131 标注“转新媒体部”。
 热点排行
·【中国星辰|被烈焰炙烤后的发射塔架是如何...
·欢迎回家!澳门少年献唱《看见》 祝贺神十五...
·中国星辰丨神舟回家,“自动驾驶员”有多牛
·跟着总书记的考察足迹|走进中国国家版本馆 ...
·习言道|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中国星辰 | 三句话整明白神舟、天宫、天问的...
·中国星辰|这是一封中国航天员从“天宫”发...
·看图学习丨中华文明的五个突出特性
 汽车·生活
·与哈弗F5邂逅苍山洱海,专为约定90后而来
·哈弗F5 因你未上市,就别怪我先做个始于颜值...
·楠溪江畔共赏比亚迪“DI新引力”
 健康·教育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网站律师 | 诚聘英才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2-2010 中国乐清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乐清网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577-61523012
备案号:浙ICP备05000063号 广告部:0577-61600906 技术故障:0577-6152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