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酒驾严管力度“再升级”,昨日,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从乐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10月初开始,按照“零容忍、全覆盖、严执法”要求,公安交警部门继续加大警力投入,在乐清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酒驾集中统一行动。
酒驾、醉驾屡禁不止
10月22日凌晨1时53分,104国道大荆镇白箬岙村隧道口路段,一辆白色轿车撞上道路右侧的钢制护栏后侧翻,悬空卡在护栏上,司机被困在车内无法动弹。民警赶到现场看到,轿车车头受损严重,两个气囊全部弹出,车内有股浓烈的酒味,被救后的司机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司机叶某脊椎伤势较重,医生建议住院治疗,公安机关对叶某予以取保候审。他将面临刑事处罚,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10月20日21时12分,徐某驾驶浙CQ9XXX的车子经柳市镇上池村路口段处被交警拦下,徐某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浓度为11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22时,赵某驾驶浙C05XXX的车子经过虹桥镇湾底环岛时被值勤交警拦下,呼气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酒精浓度为46mg/100ml,认定为酒后驾驶;22时7分,刘某驾驶浙JT5XXX的车子在虹桥镇湾底环岛被值勤交警拦下,呼气酒精检测结果酒精浓度为8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10月21日21时,李某驾驶浙CM7XXX的车子经磐石派出所附近时被交警拦下,呼气酒精检测结果酒精浓度为14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醉驾入刑,酒驾违法。”对于酒后驾驶,公安交警部门坚持“零容忍”、严执法,然而酒驾醉驾行为仍屡禁不止。
“原因是多方面的。”民警分析,很多人普遍存在侥幸心理,总认为和朋友聚会,就是去高兴,喝点酒开车不碍事。或是就喝这一次酒,肯定不会那么“倒霉”。说到底,还是驾驶人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没有从根本上把自己以及他人的生命安全放在心上。
查处不定时不定点
按照“区域全覆盖、整治无缝隙”的思路,从10月初开始,乐清交警部门开始聚焦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事故易发点段、城郊接合部以及农村道路等酒后驾驶高发区域,突出节假日、后半夜等高发时段,实施高密度部署,高频率拦截,不定时、不定点、常态化开展集中行动,对酒后驾驶嫌疑的车辆和驾驶人进行严格检查、严厉查处,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教育一片。
在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过程中,全体执勤民警、辅警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规范执法,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勤、礼貌纠违,避免与违法当事人发生矛盾。同时树立证据意识,将酒精测试仪、执法记录仪等科技装备全部投入路面,在查纠过程中遇到酒后滋事、对拒绝作呼吸检测的驾驶人,依法依程序做好血液提取检测和摄像取证,及时巩固证据,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精确有力地打击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据统计,从10月1日至今,乐清公安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夜查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共计查获酒驾违法行为84起,其中醉酒驾驶30起,有效打击了酒驾醉驾的违法行为。
接下来乐清交警部门还将联合乡镇(街道)、文明中心,全面落实各项禁酒驾宣传预防措施;督促餐饮娱乐行业协会、饭店、宾馆、KTV等涉酒场所,开展共治劝阻活动;发动停车场管理员、收费员,及时制止酒驾违法行为;设立交通违法举报平台,通过媒体曝光,鼓励公民监督、举报酒驾违法行为,不断巩固整治效果。通过严查严管严整严治及综合治理,推动创建一批“零酒驾”单位、乡镇、街道,最大限度挤压“酒驾”“醉驾”违法犯罪空间,实现“酒驾”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三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