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召开,听取了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问题整改处置工作及新一轮巡察工作,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为推动乐清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纪律保障。
去年市委第二轮巡察开展以来,各巡察组紧紧把握政治巡察这一根本要求,紧扣中心、主动作为、扎实履职,在短短两个多月时间里,对5个市直单位、5个镇街和291个村(社区)开展了巡察,发现问题1584个,其中问题线索63个,真正发挥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有力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会议听取了各市委巡察组的巡察工作汇报及十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总体情况、问题处置建议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情况汇报。
乐清市委书记林亦俊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到认识更深化。巡察的本质是政治监督,是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政治体检”,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在政治高度上突出党的领导,在政治要求上抓住党的建设,在政治定位上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发挥好巡察的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聚焦问题,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林亦俊强调,要切实提高巡察实效,做到整改更严实。一要分类移交、限期整改。对上轮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要跟踪督办、对账销号。市委巡察办要会同各巡察组对整改落实情况、移交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办,并建立巡察成果运用台账管理制度,做到对账销号、逐项落实。三要约谈警示、严肃责任。建立巡察工作约谈制度,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及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对约谈后仍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把巡察结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组织部门考核评价或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巡察期间,被巡察对象已列入拟提拔人选的,市委组织部或有关干部考察组应当充分听取相关巡察组的意见。
林亦俊强调,要切实提高巡察质量,做到发力更精准。细致深入谋划新一轮巡察工作,结合机构改革、村社规模优化调整等情况,进一步找准切入点、优化巡察机制、汇聚各方力量,制定最优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领导吴松海、章明、何学考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