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隔离防护的公交车驾驶室。程遥 摄
众人等待多时的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因现已查明。结果令人震惊不已:系乘客因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至车辆失控所致。原因公布之后,社会一片哗然:一件只因坐过站的区区小事,竟演变为酿成15条人命的惨案!代价太过沉重,教训极为深刻。
然而,生活中这样的事情并不少见。11月2日,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独家采访了乐清公交公司的负责人和公交车司机以及市民等,看看他们是怎么看待这起事故的。
市民:大家应当以此为鉴
“想过车子是否有故障,想过司机是否身体有问题,可从来没想到,这是一起因坐过站后争执引发的事故。”11月2日上午,市民张女士一早收到手机弹窗,看到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的调查说明后,长叹了一口气。“我实在搞不懂,因为坐过站和司机吵架的人,有没有想过这样的后果。”
有人统计了这一场“人间失控”背后的数据:虽然是错过了1站,但2人争执,3秒互殴,15个人错过了后半生……这一起血淋淋的教训,让人触目惊心。
但更多人担心的是,这样一起看似发生在重庆公交车上的悲剧,很容易在我们的身边发生。如果发生这样的事情,该如何保护自己?
市民王女士也遭遇过类似情况。一次在市区乘坐公交车时,一名老人因坐过站,与公交司机发生争执。“当时我也挺担心的,怕两个人越吵越凶,会发生意外。”王女士说,幸好老人并没有冲动殴打司机,也没有抢方向盘,而是骂骂咧咧地下了公交车,而公交车司机也没有冲动行事。
可如今回忆起来,王女士后怕不已。“现在遇到这样的事情,我一定会上前劝架,或阻止乘客对着司机发火。”王女士说,有什么事情完全可以下公交车再说,在公交车上争执,或者冷漠看着乘客影响着公交车行车安全,是和自己的生命过不去。
“这已经不是司机与乘客两人之间的事了,而是跟一车人的生命都有关,可不能当成别人的事情来围观了。”网友“sandy”点评说,若是早知有此结果,他们断不会因一时之气罔顾安全,他们已经没得选了,但我们有,希望大家以此为鉴!
“忍”——一名16路公交车司机的“座右铭”。
记者手记
一念之差,就是生和死的距离
等待了6天的事故原因,如今终于真相大白,看着视频中的乘客和司机相互争执拳头相向,再到一声巨响一车人的尖叫,一次原本相安无事的行程,成了一趟不归路。
这场争执中没有赢家,施暴者自己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司机失去对车子的控制坠入救援人员难以及时抵达的深渊,而冷漠的围观者让这场惨痛的悲剧变得无法弥补和挽回。
让我们真正害怕的并不是这次的事故,而是身边经常发生的相似情形。而对这场悲剧进行回溯,竟发现一切都源于司乘对“安全”二字的藐视。
在这个事件中,比起安全而言,一些人更在意的是自己的情绪,不满就要选择一种不正确甚至是违法的行为殴打司机,而司机被打就要还击,缺少足够深刻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成为惨案发生的重要原因。其他乘客则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处事态度,看着自己离危险越来越近。这些都说明,如果没有牢记安全这根红绳,灾难常常会不期而至。
虽然此事发生在千里之外的重庆,但类似的争执在我们的身边并不少见。我们关注这个事件,是希望能引起多方面的重视和警醒,希望相关的法律教育和引导不要再缺失,希望这样的暴力和悲剧不要再发生。
别让冲动挡住你回家的路。要知道,一念之差,就是生和死的距离。
重庆万州公交车事故打捞现场。图片来源于网络
链接
听听检察官怎么说
“抢夺正在行驶中公交车的方向盘,殴打正在驾驶公交车的驾驶员,不仅严重威胁驾乘人员安全,还极易危及到社会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乐清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陈清称,从各地司法判决来看,这种行为多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对这种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其中《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也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陈清看来,不少人有误解,以为只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就不会涉刑。“就算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司法也会判断当时的时间和地点是否有危害后果的可能性,只要具备可能,也一样涉刑。”陈清称。
北京:将整箱奶砸向司机
被依法刑事拘留
10月29日,北京678公交车驶出洋桥西公交站时,车内女乘客邓某称自己坐过站,要求司机停车。司机因车辆已驶出公交站,拒绝邓某要求。
邓某突然用手提的整箱牛奶击砸司机的手部。公交车司机躲闪中,车偏离正常行驶方向,紧急刹车后,仍与左侧车道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发生剐蹭。目前,邓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丰台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沈阳:殴打司机致车辆失控5人受伤
被警方刑事拘留
8月26日,辽宁沈阳一辆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乘客崔某某在上车门处停留影响乘客通行,司机催促其向车厢后部走,引起崔某某不满,双方发生争执。
崔某某用拳头击打司机面部,导致公交车失控撞坏路边护栏,冲进路边停车场,造成公交车上的5名乘客受伤及停车场内的5台机动车受损。目前,崔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浙江:因上错车怒抢司机方向盘
被处以7日拘留
4月2日,浙江舟山一男子发现自己上错公交车后,来到驾驶座前强烈要求司机谢师傅停车让其下车,被司机依规拒绝。乘客当即冲上前谩骂、殴打司机,并动手抢夺司机手中的方向盘,企图逼迫停车。
见此情况,谢师傅始终打不还手,紧握方向盘并立即踩刹车,让车在大桥上靠边停下并报警。随后,男子被派出所民警带走,并以“扰乱公共交通工具秩序”处以7日拘留。
安徽:中途下车遭拒抢方向盘
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2日,安徽蚌埠司机包师傅驾驶长途大巴正常行驶,一名女乘客忽然提出在路边下车。包师傅向其解释该路段不能停车,女子不听劝阻抢夺方向盘来回转动,车辆随之来回晃动。
在乘客多次劝阻、司机提醒下,该女子仍态度强硬,见抢夺方向盘无效,又开始推搡、击打包师傅。包师傅提醒其行为危险,该女子放言,“我胆子就是这么大!”
为避免发生意外,包师傅牢牢抓住方向盘保持车辆稳定,靠边停车后报警。涉案女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重庆:中途下车遭拒怒转方向盘
被处以5日行拘
2017年6月,重庆铜梁区一名男子在公交出站200多米后,忽然要求下车。遭到拒绝后,该男子忽然抢夺司机手中的方向盘。
司机紧急停车,此时车辆距路边水沟仅有几厘米。最终,男子被行拘5日。